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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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虹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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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皇冠路18号 |
联系人 |
储祝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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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虹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环保型聚酰胺树脂及系列产品优化改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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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虹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泰公司”)原名为安庆市虹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20日,于2022年12月28日将原名称变更为安徽虹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虹泰公司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皇冠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文耕,是一家从事聚酰胺树脂、二聚酸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 虹泰公司在现有厂区内建设5万吨环保型聚酰胺树脂及系列产品优化改建项目,2024年11月改建项目进入试生产。 虹泰有限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职业病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委托我公司对其5万吨环保型聚酰胺树脂及系列产品优化改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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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杨卿、彭建海、田慧 |
时间 |
2025.7.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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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储祝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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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乙二胺、乙酸、磷酸、二乙烯三胺、丙烯酸、草酸、丙酸、膨润土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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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总尘100%、草酸100%、乙二胺100%、乙酸100%、丙酸100%、磷酸100%、丙烯酸100%、硫化氢100%、氢氧化钠100%、噪声100%、高温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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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原料仓库外冲淋洗眼器地面应平整化处理,周围无遮挡物。 2、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变更申报。 3、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完善应急救援演练记录,为了便于对企业员工突发情况进行及时救治,开通绿色通道,应与大型医疗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4、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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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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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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