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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 8#、9#仓库,控制室搬迁及树脂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11200288)

2022/6/30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11200288

项目名称

滁州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 8#、9#仓库,控制室搬迁及树脂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滁州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内容:

滁州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由全椒大哲油墨有限公司、义乌德克化工有限公司和无锡金桥精细油墨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自然人的形式进行投资建设,主要生产和销售油墨(油性和UV紫外光固化以及电子束固化的各种印刷油墨)、涂料(热固化和UV紫外光固化的各种涂料)、树脂(油性丙烯酸树脂、UV树脂)和添加剂。公司成立于2014年04月23日,注册地址位于全椒县十谭产业园,注册资本12000万元。2020年10月29日经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金桥德克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张茹变更为马晓东,法定代表人马晓东授权王景泉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金桥德克公司的全面工作。

金桥德克公司厂区内已建“油墨、涂料、树脂等合成生产项目”于2017通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于2018年1月3日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1月3日金桥德克公司换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M)WH安许证字[2020]31号。

2020年金桥德克公司在原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开展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并于2020年10月9日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编号:皖AQB3411WHⅢ202000011,有效期至2023年9月。

公司现有从业人员122人,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安环部、资材部、工程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制造部、质技部等7个部门。安环部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注册专业为化工安全,注册证号:341124197808075214。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原设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①本项目在厂区北部,油墨、涂料车间北侧,综合楼西侧的空地上,自西向东增设一座单层乙类仓库(8#仓库)、一座三层丁类仓库(9#仓库)。

②本项目将原控制室进行搬迁,新控制室位于厂区北侧、办公楼西侧,单层独立设置。

③本项目在树脂、添加剂合成车间内进行技术改造:新增18线专门用于生产添加剂,将原12线专门用于生产UV树脂。

后因疫情等情况,只建设完成了8#仓库、9#仓库,以及控制室的搬迁工作。原设计树脂、添加剂合成车间技术改造内容取消建设(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2)项目前期备案、安全审批情况

2019年,全椒县发展改革委出具了金桥德克公司《8#、9#仓库和控制室项目的备案表》(项目编码:2019-341124-48-03-032031),同意项目备案。

2019年11月21日,金桥德克公司委托滁州市安平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滁州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8#、9#仓库和控制室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并通过了滁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出具了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滁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9]13号)。

2019年12月,金桥德克公司委托无锡市恒禾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滁州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8#、9#仓库和控制室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了滁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出具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滁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10号)。

(3)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始施工,至2021年6月施工完成。负责本项目土建施工为安徽华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设备、设施安装单位为滁州鑫辉智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为大连泛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主要技术、工艺水平对比情况

因“油墨涂料树脂合成生产项目”原辅材料周转周期变长,原有部分仓库储存能力饱和,不能满足周转需要。本项目新建8#仓库和9#仓库储存解决储存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原控制室设置在配电室内,不能满足控制室独立设置等要求。本项目新建中控室将原控制室整体搬迁至新建的抗爆中控室内,本项目内容均不涉及产品生产线,且未改变金桥德克公司原产品生产线技术工艺。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令〔2019〕第29号,2021年修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第二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第19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产业,安全技术工艺、设备未列入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严格控制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通知》皖应急〔2021〕89号,高风险危险化学品项目(简称“高风险项目”)包括:光气生产企业,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以及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硝化纤维素、氯酸钾、氯酸钠等爆炸性化学品的项目。本项目仅涉及储存,不涉及化学反应;储存的原辅材料、产品不涉及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硝化纤维素、氯酸钾、氯酸钠等爆炸性化学品,故本项目不属于高风险危险化学品项目。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化学品。

依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1996﹞第11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部令﹝1998﹞第1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参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辨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涉爆粉尘场所。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项目组

项目组长

罗健(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人员

及任务

祁冬东(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夏义定(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罗健、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罗安平(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5月78日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