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2

23.安庆华欣产业用布有限公司高端医疗卫生天然纤维水刺无纺布加工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

2018/10/23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安庆华欣产业用布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庆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徽华茂国际纺织工业城

联系人

杨冬生

项目名称

高端医疗卫生天然纤维水刺无纺布加工项目

项目简介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中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个人护理用品已成为健康体系发展阶段一个新型产业。水刺非织造布质地柔软、强力好、透气吸湿性好,用途十分广泛,主要用于医用敷料、医用酒精片、医用退烧贴、口罩布、绷带布、药膏布、伤口贴、病人服、床单及其它一次性医用布以及婴儿尿布、老年失禁尿布、卫生巾、护肤面膜、化妆棉、高档精密仪器用擦拭布、家庭用擦拭布等产业用高级卫生材料因此必将成为今后非织造布行业发展的重点。由于水刺无纺布的优势,已成为近年来非制造界技术进步最快的一个领域。目前,我国水刺无纺布生产线有220条,年生产能力55万吨,而现阶段我国对水刺非织造布的需求量为70万吨以上,还有一部分高端产品需要靠进口解决。业内人士预测,2020年我国水刺非织造布的需求量达到80万吨以上。因此,发展水刺非织造布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

 

安庆华欣产业用布有限公司(简称:华欣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位于安庆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徽华茂国际纺织工业城环城南路8号,是由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注册的以生产产业用纺织品为主的企业,现有注册资金5000万元。该公司现有两条产业用高级卫生材料生产线,可年产各类纯棉高级产业用卫生材料1800吨。随着市场的需求,拟在安庆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徽华茂国际纺织工业城计划征地90.8亩,投资建设高端医疗卫生用天然纤维水刺无纺布加工项目。

安庆华欣产业用布有限公司拟重新组建一套管理班组,重新招聘人员,新建4条无纺布加工线。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时间

企业陪同人员

杨冬生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双氧水、氢氧化钠、棉尘、噪声、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评价报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等,通过类比法和检查表分析法等调查分析和评价,对安庆华欣产业用布有限公司高端医疗卫生天然纤维水刺无纺布加工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的设置以及建成投产后,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拟设置的防护设施可行性进行预评价,结论如下:

(1)安庆华欣产业用布有限公司高端医疗卫生天然纤维水刺无纺布加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双氧水、氢氧化钠、棉尘、噪声、高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中第二类第五条第1项(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的规定,确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拟建项目的选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辅助用室等方面,在保障落实,并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4)建设项目拟采取了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措施,在保障落实,并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可有效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5)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应急救援情况、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保障落实,并吸收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后,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安庆华欣产业用布有限公司如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建议,在后期设计、施工和日常管理中加以落实,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障试运行和正式投产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则安庆华欣产业用布有限公司高端医疗卫生天然纤维水刺无纺布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本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职工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不得招聘有相关禁忌证的人员从事其禁忌环境作业。

3)本项目涉及外协单位,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如企业聘用临时工作作业,应同时加强对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的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并接受监督管理。

5)在后期建设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必须选用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产品,防护设备安装时,应由相关资质的单位安装。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预评报告》,专家组要求评价单位按专家组意见对《预评报告》认真修改完善。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预评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保障职业病防护设施达到国家职业卫生防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