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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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号No: RX18-WP-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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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太湖县新仓太怀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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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评价对象:太湖县新仓太怀加油站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经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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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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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太湖县新仓太怀加油站位于太湖县新仓镇塔山村,法定代表人宋文翔。因前期土地手续未落实,一直未办理经营许可手续。太怀加油站在原址上新建占地面积140㎡罩棚一座,新建占地面积50㎡站房一座(2F),新建占地面积76m2的油罐区1座。 2015年6月11日,安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文件《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安监化[2015]125号),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的建设项目(含成品油加油站)安全审查简化程序,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执行”,加油站建设项目需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 因此,2017年8月,该加油站委托安徽瑞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技术意见书》,委托安徽华东化工医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说明》;2017年9月13日,该站取得了由安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庆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7]52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告知书》《庆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备字[2017]34号》。 2017年12月2日,安徽华东化工医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该加油站提供的最新地形图及其他需求,对总平面图做出设计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2017年8月,该加油站开始施工建设,至2018年2月,该加油站整体建设完成。 2018年2月28日,太怀加油站取得了由太湖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设施于2018年2月26日经安庆市宜通防雷新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合格,2018年2月27日取得由太湖县气象局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2018年3月,该站编制了《太湖县新仓太怀加油站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并通过了专家审查,在试生产期间,各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现象,满足油品经营的需要,且试生产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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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
项目组长 |
罗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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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及任务 |
祁冬东(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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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兵(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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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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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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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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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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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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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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