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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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思伟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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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胜利路118号 |
联系人 |
杨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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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汽车内外饰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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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思伟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3月26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胜利路118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汽车工业对于车灯的需求不断扩大,尤其是乘用车配套灯具,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安徽思伟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汽车内外饰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目前,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生产工程和公辅工程均已完成建设,进入试生产阶段。本次评价报告涉及的范围为安徽思伟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内外饰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涉及建设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一栋生产厂房及辅房,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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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韩曙、刘根、陈乐、卢昭志、汪银、董静 |
时间 |
调查:2025.6.4 检测: 2025.7.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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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杨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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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塑料粉尘、砂轮磨尘、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二甲苯、2-丁氧基乙醇、异丙醇、乙酸丁酯、异氰酸酯、二丙酮醇、正庚烷、氢氧化钠、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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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建设项目所有岗位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高温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检测,建设项目所有岗位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3)噪声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检测,建设项目所有岗位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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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建议建设项目在镀铝工架清洗和危废库分别设置1只冲淋洗眼器,设置保护半径小于15m。洗眼喷淋装置距离事故发生处小于15m,洗眼喷淋装置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 2、建议建设项目为工人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 3、建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参加有资质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取得合格证明。 4、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本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情况,积极完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及时安排复查人员进行复查工作。 5、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职业健康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等。 6、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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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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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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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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