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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2026/2/8

建设单位

安徽鸿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月山大道

联系人

刘强

项目名称

安徽鸿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安徽鸿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3月31日,法定代表人苏晓渭,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月山大道。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各类覆铜箔板、绝缘材料、半固化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设施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安徽鸿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1]第5号)等相关规定,委托我公司对其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人员名单

调查:卢昭志、韩曙;

采样:卢昭志、韩曙、陈乐;

检测:汪银、董静、戴丹丹、江文静、罗蒙

时间

调查:2025.10.28

采样:2025.11.3-5

企业陪同人员

刘强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矽尘、二甲基甲酰胺、丙酮、氰化氢、氨、氮氧化物、高温和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通过查阅职业卫生工作开展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逐项进行检查。由表5-3可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为Ⅱ级,由表5-4可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为C级。根据表5-5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徽鸿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为丙类。

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原辅料粉料采用吨包,通过真空泵打入投料口,减少人员接触。

2、因检测时非高温季节,因此未对高温进行检测,建议用人单位第二年高温季节时安排补测。

3、虽组合工、机修工岗位噪声检测等效声级值未超标,但组合室、导热油锅炉和空压机等处作业场所噪声值均超过85dB(A),用人单位应督促进入此类区域的劳动者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氨有毒气体报警器应设置在烘箱上方。

5、建议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的设置。

6、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参照下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新员工应进行岗前检查,在岗员工应进行在岗期间检查,离岗员工应进行离岗检查并留员工签收证明存档,需复查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完善各岗位体检项目。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

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