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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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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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内 |
联系人 |
江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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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生物合成车间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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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普利”)是在其母公司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领导下,在安徽省安庆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的“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0日,注册资金4500万元。按美国、欧盟、中国三地GMP标准建设生产高端原料药、创新制剂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日新月异,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立国之本和强国之基,工业的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纵深推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统筹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产业化结构优化升级,是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合成生物学是基于系统生物学的遗传工程,被国家列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所需的“发展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之一,在解决人类食品缺乏、能源紧缺、环境污染、医疗健康等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为了满足集团公司生物技术产品的产业化生产和经济效益的实现需求,同时迎合国家工业化绿色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政策。拟投资建设“生物合成车间建设项目”。 目前,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生产工程和公辅工程均已完成建设,进入试生产阶段。本次评价报告涉及的范围为涉及API03车间单体建筑的改造设计,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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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韩曙、刘根、陈乐、祁冬东、汪银、江文静、戴丹丹、董静 |
时间 |
调查:2024.4.10 检测: 2024.6.1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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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江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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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甲醇、氨、异丙醇、乙酸乙酯、草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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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建设项目所有岗位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噪声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检测,建设项目所有岗位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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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完善作业现场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在API03 车间1F发酵区域增设氨告知卡。 2、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职业健康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等。 3、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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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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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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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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