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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及中试平台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026/1/8

建设单位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龙山东路南、高桥路西侧

联系人

陈翔

项目名称

研发实验室及中试平台项目

项目简介

为了适应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与国内、国际领先厂商形成差异性竞争,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研发场地、引进先进设备和人才以适应持续发展的要求。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现有的9#厂房2层新增研发实验室及中试平台项目,主要建设研发实验室及中试平台约2400㎡,安装中试、检测等设备,从事功能性膜材料的研发、测试等相关工作。

项目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建设新的研发实验室和研发装置,不断提高现有功能膜等产品技术水平,重点研发具有低毒性、低刺激性和低VOC性的功能性膜材料新产品,保持自身在行业内的先发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5年4月,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研发实验室及中试平台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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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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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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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甲苯、乙酸乙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二异氰酸酯、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第九类第一项第2种(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M732),确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

1)拟建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拟建项目如涉及外协单位,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如企业聘用临时工作作业,应同时加强对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建设单位在出具本报告后,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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