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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次对作业场所中存在的乙酸甲酯、甲苯、异丙醇、乙酸丁酯、乙酸丙酯、乙酸乙酯、甲醇、丁酮、二氯乙烷、二甲基甲酰胺、二氯甲烷和丙酮进行检测,各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
1)灌装间、甲类仓库处增加“当心中毒”、“戴防毒面具”和“注意通风”警示标识。
2)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员工正确佩戴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应将检查督促员工在工作时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5)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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