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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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湛为气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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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淮北市淮北临涣化工园区 |
联系人 |
陆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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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湛为气体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型纳米硅碳负极材料原料硅烷气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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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湛为气体有限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职业病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委托我公司对其年产5000 吨新型纳米硅碳负极材料原料硅烷气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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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杨卿、张斯虎、田慧 |
时间 |
2025.2.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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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黄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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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四氯化硅、三氯氢硅、硅烷(四氢化硅)、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氨、乙二醇、矽尘、硅藻土粉尘、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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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氯化氢及盐酸100%,氢氧化钠100%,氨100%,乙二醇100%,总尘100%,呼尘100%,噪声100%,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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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该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四氯化硅、三氯氢硅、硅烷(四氢化硅)、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氨、乙二醇、矽尘、硅藻土粉尘、噪声、高温。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该建设项目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确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2、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完善应急救援演练记录,为了便于对企业员工突发情况进行及时救治,开通绿色通道,应与大型医疗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4、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和测试其效果,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定期检测记录和台账。 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定期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未进行离岗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离岗员工离职时应要求职工签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并存档。 6、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病因素的检测,每三年(2028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将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中,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 7、建设项目在今后新建、改建、扩建时,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对防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后期新、改、扩建时,选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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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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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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