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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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庆盛唐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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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庆市经济开发区安风路360号 |
联系人 |
张俊17356109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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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庆经开区泉河加油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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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庆盛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3年5月12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苑小区1号商业楼三层,法定代表人为孙谷进。 近年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对成品油的需求迅速增长。考虑到市场效益及现行环保政策,建设单位决定投资3100万元,建设安庆经开区泉河加油站建设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4年11月,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对其安庆经开区泉河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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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陈乐、刘根、 韩曙、卢昭志 |
时间 |
2024.11.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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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张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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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柴油、汽油、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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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安庆盛唐实业有限公司安庆经开区泉河加油站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柴油、汽油、噪声、工频电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第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一目(机动车燃油零售),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 (2)拟建项目的选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辅助用室等方面,在保障落实,并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4)建设项目拟采取了防尘、防毒、防噪声等措施,在保障落实,并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可有效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5)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应急救援情况、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保障落实,并吸收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后,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安庆盛唐实业有限公司如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建议,在后期设计、施工和日常管理中加以落实,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障试运行和正式投产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则安庆盛唐实业有限公司安庆经开区泉河加油站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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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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