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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环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2025/1/22

用人单位

安徽环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开发区方兴路17号

联系人

刘铜庆

企业简介

安徽环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0 吨高精密高强度金属复合新材料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彭建海、张斯虎

时间

 

2024.8.24

企业陪同人员

刘铜庆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氨、铬及其化合物、硫酸 、高温噪声、工频电场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100%、铬及其化合物100%、硫酸100% 、高温100%噪声100%、工频电场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1)本次对空气中其他粉尘(总粉尘)进行检测,共设2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空气中铬及其化合物进行检测,共设3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空气中进行检测,共设1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本次对空气中硫酸进行检测,共设1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本次对工作场所存在的高温危害进行检测,共设3个岗位,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6)本次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工频电场危害进行检测,共设3个岗位,岗位等效声级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7)本次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噪声危害进行检测,共设11个岗位,岗位等效声级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

1)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作业工人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降噪耳塞,并督促其必须佩戴,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4)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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