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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林斯(安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024/10/30

建设单位

普林斯(安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庆高新化工园区霞虹路8号

联系人

胡总

项目名称

年产850t中间体馏分、溶剂回收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

普林斯(安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经济需求,企业不断进行改革。企业现工艺过程产生的原馏分等含有部分产品,为降低成本损失,有效利用原馏分中的产品,加强上下产业结构,企业决定拟通过蒸馏回收再有效提出馏分中的产品,进一步卖向市场企业。利用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然的有利条件,使企业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加强,结构更趋合理。

因此,普林斯(安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850t中间体馏分、溶剂回收建设项目”。

现场调查人员

名单

韩曙、陈乐

时间

2024.9.1

企业陪同人员

胡总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氯化氢、乙酐、乙酸甲酯、甲醇、二氯甲烷、1-溴丙烷、乙二醇、高温、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普林斯(安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如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建议,在后期设计、施工和日常管理中加以落实,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障试运行和正式投产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则普林斯(安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t中间体馏分、溶剂回收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拟建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拟建项目如涉及外协单位,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如企业聘用临时工作作业,应同时加强对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

4)拟建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