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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研究与应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RX24-GP-073)

2024/10/28

评 价   

评价报告名称

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研究与应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RX24-GP-073)

行业类别

D4417“生物质能发电”

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淮南市凤台经济开发区凤淮公路北侧1.5公里处

项目简介

(1)合法合规情况

2024年7月12日,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本项目的备案表,项目代码(2407-340421-04-02-673285)。

2013年11月26日,淮南皖能取得了淮南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编号为(淮)国用2013第050036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500m2位于渗滤液处理站厌氧罐区附近。

(2)建设内容及产品规模

在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厌氧罐区附近建设一套0.7MW沼气发电机组及沼气脱硫、烟气净化配套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利旧:厂区现有沼气双膜气柜、沼气火炬系统及部分沼气输送管道。

新增:新增一套0.7MW沼气发电机组及供电设备,配套新增一套沼气脱硫、一套烟气净化(脱硝)设备,新增部分沼气输送管道。

调整:由于原封闭式火炬系统位置与拟建设备(沼气发电机组)安全防火间距不足,拟计划将封闭式火炬系统向厂区东北角平移(火炬前的阀门组一并迁移),使其满足安全防火间距。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90万元人民币,项目全部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4)项目定员

本项目拟定员3人(运行管理维护人员),均利旧厂区原有管理人员,不另新增人员。

(5)行业分类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项目属于D4417“生物质能发电”。

 (6)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版),该项目属于D4417“生物质能发电”;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令〔2023〕第7号),本项目列入第一大类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条“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强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胡  涛

组长

S011032000110192001367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组员

1800000000300366

郭新姣

组员

S011032000110201000404

张秀娟

 组员

S011032000110192001091

木 坤

组员

S011032000110203000599

报告审核人

许微微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徐颖、胡涛

专家评审情况

2024年7月29日通过评审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报告从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条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安全对策与建议,为项目后期的设计提供了前提条件和依据。故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需在下一步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过程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且采纳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与建议,保障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则对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研究与应用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现场开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