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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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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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分质结晶提标改造单元)安全验收评价 (报告编号:RX24-GP-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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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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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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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是安徽相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相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安徽临涣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是淮北市国有独资公司,由淮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2013年11月,经淮北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安徽临涣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6月,根据(淮国资企改〔2022〕16号)文件精神重组成立安徽相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安徽临涣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全部变更到安徽相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2022年7月18日,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天阳,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煤化工基地企业孵化器150号,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负责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中路污水处理厂以及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中路浓盐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为支撑煤化工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安徽临涣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投资建设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分为四部分:园区污水处理厂并购、污水处理厂设施改造、污水处理厂扩建以及水资源分质结晶提标改造,并办理了项目备案。 本项目为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分质结晶提标改造单元,属于扩建项目,扩建内容包含:①新增水资源分质结晶装置,建设10000m3应急系统、4000m3/d(含预留1000m3/d 膜)预处理系统、配套 60t/h 蒸发分质结晶系统;②新增高浓盐水处理装置,用于处理中利电厂脱硫废水(处理能力为20m3/h)、焦化一/二期纳滤及RO反渗透废水产水(反渗透废水处理能力为 18m3/h、纳滤废水处理能力为14m3/h)。项目建有综合楼、蒸发预处理车间、蒸发结晶车间、盐品仓库、高浓盐水车间、综合仓库、臭氧车间、室外水罐及设备等建构筑物。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辨识,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盐酸、次氯酸钠、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双氧水、液氧、浓硫酸、柴油电动泵组使用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盐酸、浓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项目位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中路与淮岚路交叉口东北侧,项目东侧为园区道路及威士顿新材料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建设用地),南侧依次为淮岚路及中利电厂,西侧依次为浍铚公司浓盐水厂一期工程、淮中路及安徽晶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基地北路,路对面为规划用地。项目周边环境良好,道路设施完善,外部协作条件较好。 项目厂区分为办公生活区、生产区、储存区和辅助区。 办公生活区:包括位于厂区西北侧的综合楼,主要为人员办公。 生产区:包括位于厂区东北侧的蒸发结晶预处理车间、位于厂区东侧中部蒸发结晶车间、位于厂区南侧中部的高浓盐水车间、位于厂区室外水罐及设备区南侧的臭氧间。 储存区:包括位于厂区北侧中部的综合仓库、位于厂区中部东侧的杂盐仓库,其中综合仓库自西向东依次布置物料暂存间、预留暂存间及检维修仓库(用于存放备品备件,检维修作业为外包作业)。 辅助区:包括位于厂区中部的室外水罐及设备区、位于厂区南侧中部的事故应急水池及消防水池、位于蒸发结晶车间东侧的盐类应急罐区、位于臭氧车间南侧的配电房、位于蒸发结晶预处理车间东侧配电房、位于蒸发结晶车间北侧的配电房、位于高浓盐水车间东侧的配电房。室外水罐及设备区自北向南依次布置回用水罐、应急水罐、调节水罐、盐和硝备用罐、盐和硝进料罐、臭氧反应器、集水坑、事故应急池和消防水池。 项目厂内道路呈环形布置,采用水泥路面,路况良好,道路路宽均不小于4米。厂区设两个出入口,均位于淮中路,人流、物流分开设置,可以满足消防、车辆运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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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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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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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秀娟 |
组长 |
S01103200011019200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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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胡 涛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1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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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姣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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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超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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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微微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20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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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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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张秀娟、郭新姣、胡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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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情况 |
2024年7月4日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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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自然条件及协作条件良好,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均符合要求。 (2)本项目功能分布、防火分区设置合理、规范,各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均符合要求。 (3)本项目不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项目工艺、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生产技术先进、可靠,主要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不属于落后或淘汰类,运行良好,能匹配生产能力。 (4)本项目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令〔2023〕第7号)中的鼓励类,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规划。 (5)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6)本项目供配电、供排水、供气、防雷接地设施、消防、监控系统等公用辅助工程齐全,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7)企业已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范,编制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项目的法定设施按期进行了检测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分质结晶提标改造单元)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原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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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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