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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双氧水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40700004)

2024/9/30

评 价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双氧水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40700004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评价类型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涧河路

项目简介

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轩科技”)成立于2017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杨永林,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涧河路,主要从事氯化亚砜、糠醛、佳乐麝香溶液、呋喃铵盐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金轩科技用地分为一期建设用地及二期建设用地,一期建设用地位于涧河路西侧,二期建设用地位于涧河路东侧。二期建设用地建有15万吨/年27.5%双氧水生产装置、年产60万吨硫酸制酸生产装置、年产6万吨离子膜烧碱、6万吨离子膜钾碱生产装置。金轩科技拟利用已建的15万吨/年27.5%双氧水装置生产的双氧水作为原料,在二期建设用地进行年产8万吨电子级双氧水项目的建设。金轩科技于2024年8月5日取得了该项目的《项目备案表》(2024年5月30日首次备案)。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强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祥兵

组长

S011032000110192001327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李祥兵

组长

S011032000110192001327

夏炎

组员

S011032000110203001098

赵明

组员

S011032000110202001064

罗健

组员

S011032000110202000774

陈明广

组员

S011032000110192001418

潘国均

组员

S011032000110203000657

报告审核人

王斌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李祥兵、夏炎、陈明广、赵明、罗健、潘国均

专家评审情况

2024年7月27日通过评审

评价结论

金轩科技如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在以后的设计过程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则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双氧水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的结论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开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