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延迟焦化装置安全节能提升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40100229)

2024/9/30

评 价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延迟焦化装置安全节能提升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40100229

行业类别

化工

评价类型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安庆市高花亭石化四路20号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石化”)原建有三套延迟焦化装置(分别为Ⅰ、Ⅱ、Ⅲ三套装置),其中Ⅰ套装置已于2013年停用,现在役两套延迟焦化装置(Ⅱ、Ⅲ套),其中Ⅱ套装置于1995年5月建成投产,Ⅲ套装置于1999年7月建成投产。因服役时间长、原设计落后等原因,现役两套延迟焦化装置存在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环保问题突出、装置能耗偏高等问题,急需进行安全节能提升改造。相关问题概述如下:

(1)装置年限久远(服役20年以上),安全问题突出:现场塔、器、炉等关键设备“老破旧”(如焦炭塔-201/3、4存在设备腐蚀老化,鼓包变形严重、整体倾斜、裙座焊缝开裂等安全隐患),存在安全生产风险。

(2)焦化装置规模小,装置能耗偏高:焦化工艺要进行生焦和除焦两大过程,“2炉4塔(现)”操作相比“1炉2塔(拟改为)”,增加了切换的频率,焦炭塔切换时的吹汽、预热和热损失等消耗以及除焦水的电耗及污染物排放量均增加,造成装置能耗偏高

(3)现有焦化装置设计落后,影响装置长周期运行:延迟焦化装置分馏塔系统结焦问题影响延迟焦化装置长周期运行;加热炉设计落后,炉管易结焦,影响装置长周期运行(单面辐射卧管箱式炉辐射段出口温度波动偏大,炉流速低,炉管表面热强度不均匀,炉管易结焦)。

(4)环保问题较突出,装置VOCs和臭气治理需进一步提升:吹汽放空系统含硫污水和污油无法有效分离,含硫污水达不到外送酸性水汽提装置的要求,除焦、放水期间,现场有异味;冷焦水系统高位水池,部分容器呼吸废气未收集处置。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版)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2022年版)辨识,本次安全节能提升改造的延迟焦化装置产物汽油(序号1630)、柴油(序号1674)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改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因本项目产物均去向安庆石化其他装置,不直接对外销售,故未纳入新的许可产能范围,且未改变原有许可)。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本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2013年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

过程控制负责人

夏炎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祁冬东

组长

S011032000110192001266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祁冬东

组长

S011032000110192001266

余志德

组员

S011032000110192000987

施腾龙

组员

S011032000110201000462

赵 明

组员

S011032000110202001064

潘国均

组员

S011032000110203000657

施强

组员

S011032000110203000893

报告审核人

胡玲燕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祁冬东、余志德、赵明、潘国均、施腾龙、施强

专家评审情况

2024年1月31日,安庆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延迟焦化装置安全节能提升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延迟焦化装置安全节能提升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的结论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开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