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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宸麒玻纤新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纤维织造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024/9/29

建设单位

太湖宸麒玻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广庵路以东、普贤路以南

联系人

石工

项目名称

玻璃纤维织造生产项目

项目简介

近几年,我国玻璃纤维行业规模日益扩大,世界地位不断提升,目前已成为世界玻纤产能第一大国。随着国际经济的日益复苏,国家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实施,在扩内需、保民生等政策的刺激下,我国玻璃纤维市场增长的速度加快,我国玻纤产品产量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市场前景非常乐观。为抢占市场先机,太湖宸麒玻纤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广庵路以东、普贤路以南投资建设玻璃纤维织造生产项目。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韩曙、刘根、陈乐、汪炎芬

时间

调查:2024年3月15日

检测: 2024年3月25日~ 3月27日和7月19日

企业陪同人员

石工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玻璃棉粉尘、高温、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建设项目所有岗位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高温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检测,建设项目所有岗位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3)噪声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检测,建设项目除织造工之外,其他岗位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管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定期对高噪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减少设备产生的固有噪声,适当减少超标岗位工人的噪声接触时间,同时建议为空压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罩,在日常作业中监督工人正确佩戴防噪声个体防护用品。

2、建设单位根据本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情况,积极完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对新进员工应进行岗前检查,在岗员工应进行在岗期间检查,离岗员工应进行离岗检查并留员工签收证明存档。

3、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职业健康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等。

4、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参加有资质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取得合格证明。

5、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通过评审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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