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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1)本次对空气中其他粉尘进行检测,共设5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
值的要求。
2)本次对空气中电焊烟尘进行检测,共设3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
值的要求。
3)本次对空气中氮氧化物进行检测,共设3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
值的要求。
4)本次对空气中锰及其化合物进行检测,共设3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
限值的要求。
5)本次对噪声进行检测,共设16个岗位,其中打磨工、数控车7(冲床旁)和磨工岗位8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
声接触限值的要求。
6)本次对生产场所中存在的高温进行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其中
热处理工属于高温作业Ⅲ级,成型工属于高温作业Ⅱ级。
7)打磨工、数控车7(冲床旁)和磨工岗位噪声超标原因分析:
打磨和冲床设备固有噪声较大,且人员接触时间过长。
建议
1)建议适当缩短打磨工、数控车和磨工的作业时间。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
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作业工人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降噪耳塞,并督促其必须佩戴,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
危害的作用。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
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5)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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