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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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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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祥和路20号 |
联系人 |
梅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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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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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7年06月08日,位于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祥和路20号,法定代表人朱立芳,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吨聚氨脂粘合剂、800吨氯丁酚醛胶粘剂、100吨表面处理剂及1000吨阻燃环氧树脂。现有员工29人(女5人),其中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11人(女4人),主要生产人员18人(女1人),每周工作6天。 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5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皖安监健函〔2017〕60号文关于贯彻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条件下,为摸底工作场所可能对劳动者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形成法定职业病的因素之现状,特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综合科学评价,协助开展职业病防治体系梳理,并出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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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采样:董玉轩、陈乐 检测:董玉轩、陈乐 |
时间 |
采样:2024.3.5 检测:2024.3.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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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梅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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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甲苯、丙酮、丁酮、乙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醛、苯酚、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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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甲苯100%、丙酮100%、丁酮100%、乙酸乙酯100%、甲基丙烯酸甲酯100%、甲醛100%、苯酚100%、噪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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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用人单位综合评分为65分>60分,故: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整改性建议: 1、建议在2号车间反应装置区和储罐区补充甲苯、丙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2、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领用登记台账,实行按需发放。 3、根据员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照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安排检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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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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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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