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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盛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只食品级包装材料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RX23-GP-035)

2024/5/27

评 价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安徽盛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只食品级包装材料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RX23-GP-035)

行业类别

轻工行业

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项目地址

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石牌大道

项目简介

安徽盛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新材料”或“建设单位”)成立于2022年9月14日,法定代表人汪梅,注册资本壹仟零捌拾捌万圆整,住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石牌大道。

2022年12月15日,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项目备案表》,“安徽盛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只食品级包装材料项目”代码为2212-340822-04-01-860283,建设内容包括对厂房的装修改造、购置安装设备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以达到年产6亿只食品级包装袋的生产工艺规模。

2023年4月,受盛通新材料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合同签订后,我公司立即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2015年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原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关于规范工贸行业(不含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1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庆应急〔2019〕1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评价小组对本项目危险性的分析,辨识出了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选用合适的分析方法对划分的分析单元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其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做出了明确的结论。评价小组最后将上述所有工作情况汇总,现已编制完成了《安徽盛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只食品级包装材料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强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方新超

组长

S011032000110192000941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徐颖

组员

1800000000300366

周飞

组员

S011032000110201000370

郭新姣

组员

S011032000110201000404

张秀娟

组员

S011032000110192001091

报告审核人

胡涛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方新超郭新姣张秀娟、周飞、徐颖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报告从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条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安全对策与建议,为项目后期的设计提供了前提条件和依据。故建设单位需在下一步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调试等过程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安装、调试,且采纳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与建议,保障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则对安徽盛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只食品级包装材料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现场开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