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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新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一期一阶段)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023/10/27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安庆新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环保智能制造产业园1#地块

联系人

芮柳杨

项目名称

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一期一阶段)

项目简介

安庆新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电气”)是本次控制效果评价对象“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方,新普电气成立于2022年2月,位于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环保智能制造产业园1#地块,是从事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的企业;新普电气是无锡普天铁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普天铁心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制造、研发与销售电力变压器铁心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是GB/T32288《电力变压器用电工钢铁心》国家标准的第一起草人。

项目最初于2022年3月28日在安庆市大观区发改委备案,备案证为“高效节能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已编制完成;1#厂房(北线)及配套公辅设施已建成,具备试生产条件】,受市场行情影响,建设单位决定取消原有产品(变压器立体卷铁心材料)生产,将半成品取向硅钢、无取向硅钢作为最终产品,因项目内容变动较大(不再包含原先规划的后处理工序,整体工序减少),于2023年5月6日按“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进行重新备案,备案编号(2203-340803-04-01-733383),备案后项目进行分期建设,一期建设1#厂房(一阶段建设北线、二阶段建设南侧)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二期建设2#厂房。

项目重新备案后建设单位继续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定义务,再次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补充编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于2023年5月组织一期一阶段试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相关规定,为了解该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职业病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特委托我机构对一期一阶段试运行产线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张斯虎、刘根、杨卿、卢昭志

时间

2023年520-7月21日

企业陪同人员

芮柳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金属粉尘、氢氧化钠、硫酸、铬酸酐、噪声、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其他粉尘100%;氢氧化钠100%;硫酸100%;铬酸酐100%;噪声100%;高温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该项目生产类型归类于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规定内容,确定安庆新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试运行期间尽可能提高并持续保持生产运行的有效负荷率,以及进行异常开机等验证性试验,可及时暴露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硬件潜在的问题,此时可联合供货单位及防护设施安装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全方位的调试,可提高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运行裕度,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性能。

2、继续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继续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安徽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指南》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后续检查项目应包含铬酸酐。

4、应在竣工验收后30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控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