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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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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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 |
杨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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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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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国内环氧树脂产能虽高,但是品种单一,基础通用型产品过剩、高端应用型产品不足,高附加值的特种产品生产较少。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2万吨电子级液体环氧树脂E51、2万吨固体环氧树脂E21、1万吨风电叶片专用树脂。美佳新材试图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完成关键技术自主创新和资源的整合,有望建成业内先进的液态环氧树脂生产基地,以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的需求。 项目已于2020年10月15日在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项目备案编号为(2020-340222-26-03-03862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3年4月,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机构对其扩建年产15万吨系列环氧树脂生产线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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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张斯虎、刘根、朱学志 |
时间 |
2023年4月11日-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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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杨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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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双酚A、环氧氯丙烷、氢氧化钠、甲苯、盐酸、环氧树脂尘、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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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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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拟建项目属于第三条第十四款“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第四项“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规定内容,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等级属“严重”类。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若后续设计、建设和施工过程中能够认真落实可研报告以及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和建议,项目投产后切实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个体防护的佩戴监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进行有效控制,则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建议: 1、本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本项目涉及外协单位,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如企业聘用临时工作业,应同时加强对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要求,形成书面预评价报告备查,应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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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预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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