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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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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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庆市开发区三期长江电商生态城内 |
联系人 |
童寅 15391919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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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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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8日,注册资金13100万元,生产地址位于安庆市开发区三期长江电商生态城内。现有员工235人,法定代表人为焦祥静,年销售收入达1.5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供水设备、管道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 现有员工235人(女92人),每周工作6天,每班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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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刘根、施腾龙、胡沛源、陈乐、韩曙 |
时间 |
调查:2022.4.17 检测:2022.4.18-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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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童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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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二氧化硫、硫化氢、其他粉尘、氧化锌、石蜡烟、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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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二氧化硫100%、硫化氢100%、其他粉尘100%、氧化锌100%、石蜡烟0%、噪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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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DB34/T2752-2016)对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程度评判,综合得分为165,综合得分大于60的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同时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企业属于第三类第二十二条第8项“通用零部件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持续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 一、整改性建议 1、主要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应尽快完成职业卫生培训,并取证。 2、用人单位应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管理。 3、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根据本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情况,新员工应进行岗前检查,在岗员工应进行在岗期间检查,离岗员工应进行离岗检查并留员工签收证明存档。 二、持续改进性建议 1、组织管理 1、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资料,并保障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职业健康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日常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记录、报告齐全,且管理规范。 2、工程技术 1、应调整硫化车间、炼胶车间吸风罩罩口位置,使罩口位置与作业点高度不高于1 m,此次现状评价检测罩口风速0.1-0.3 m/s,风速过小,应更换风机,使上吸式罩口风速≥1.0 m/s,侧吸式罩口风速≥0.5 m/s,输送含尘气体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倾斜敷设时,与水平面的夹角应>45°。如必须设置水平管道时,管道不应过长,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清扫孔,方便清除积尘,防止管道堵塞。 2、定期对设备和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障其密封性和防护设施效果,保障其正常运行,完善维护检修记录。 3、在维护检修及非正常生产情况下,设置好必要的防护设施,应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必要时应先进行职业卫生检测,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受限空间作业要求开展作业。 3、个人防护 1、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2、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并督促其在进行操作时,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管理,保障防护用品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4、卫生保健 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离岗工人进行离岗检查,按周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未进行离岗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离岗员工离职时应要求职工签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并存档。 5、应急救援 1、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物品使用培训,将应急救援物品操作规程张贴在醒目位置。 2、定期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 三、预防性告知 1、职工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不得招聘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从事其禁忌环境作业。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病因素的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将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中,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 3、继续加强与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增强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将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中去。 4、加强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教育,普及卫生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吸烟、进食。 5、在今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6、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属于近五年国家或省推广的,且实现了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安排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购买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仪器。 7、职业病防护设施是用来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根本方法。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若职业病防护设施安装落实不到位,职工长期于此环境作业,则可能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即提高职业病的发病风险。 8、个人防护用品亦是预防从业人员免遭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所采取的劳动防护措施。虽然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消除或减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但企业作业场所情况复杂、工艺条件多样,部分作业场所难以或采取的防护设施效果不明显,此时则需要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健康。针对需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而未使用的作业场所,长时间则可能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及提高职业病的发病风险。 9、存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已为职工配备了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还需加强监督管理。若空有设施、个体防护用品,职工作业之前不开启(佩戴或正确佩戴),则形同虚设,同时还会麻痹管理人员,长时间则可能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增加职业病的发病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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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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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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