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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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庆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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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
联系人 |
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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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庆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战略新基地(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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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2年4月,安庆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战略新基地(一期)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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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名单 |
杨卿、刘根 |
时间 |
2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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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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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铝合金粉尘、其他粉尘、碳酸钠、敌草隆、甲烷、电焊烟尘、二氧化锡、铜烟、苯乙烯、氯化氢、氢氧化钠、硫酸、过氧化氢、紫外辐射、高温、噪声、X射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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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安庆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战略新基地(一期)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①化学因素:铝合金粉尘、其他粉尘、乙醇胺、敌草隆、甲烷、双酚A、环氧氯丙烷、电焊烟尘、二氧化锡、铜烟、苯乙烯、氯化氢、氢氧化钠、硫酸、甲苯、二氯乙烷、丙酮、正己烷等;②物理因素:紫外辐射、高温、噪声、X射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电机制造(C38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C3441,确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本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本项目如涉及外协单位,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如企业聘用临时工作作业,应同时加强对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 (4)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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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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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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