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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200071)

2023/1/10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200071

项目名称

 

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安全预评价报告

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阳公司)是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朱建国,注册资本壹佰万圆整,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横埠镇合铜公路横埠新街口7幢1至2层8号,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

为保障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所发电力可靠送出,同时优化改善地区电网网架结构,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本工程将光伏复合发电外送线路和260MWh电网储能项目外送线路按合并为一条220kV线路送出。本工程是由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作。

拟建项目已于2022年9月26日取得了由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编号:铜发改能源〔2022〕472号),项目代码:2209-340700- 04-01-905047。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该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项目组

项目组长

郭新姣

评价人员及任务

郭新姣、张秀娟(收集资料、现场勘查)

许微微、郭新姣(收集资料、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郭新姣、方新超(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郭新姣、张秀娟

报告审核人

朱国安(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胡  涛(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1020

现场照片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