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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晶磊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700054)

2022/11/29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700054

项目名称

枞阳县晶磊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枞阳县晶磊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内容:

枞阳县晶磊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16666700元,法定代表人刘宗福,公司地址位于枞阳县枞阳镇连城开发区,经营范围包含非金属材料研发,利用废弃砂石加工制成建筑用砂及销售。

枞阳县晶磊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令修正)要求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冶炼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铜应急[2020]18号)文件要求“未经规范设计已建成投产(使用)的其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全审核或安全现状评价,设计安全审核报告或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应由建设单位邀请省、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进行审查并出具专家审查通过的意见,同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所在地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因此枞阳县晶磊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范围:位于枞阳县枞阳镇连城开发区的枞阳县晶磊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

项目组

项目组长

许微微

评价人员及任务报告编制人

周飞(收集资料、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徐颖(收集资料、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木坤(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审核人

罗安平(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刘益桃(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强(安全评价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