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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乙炔车间氨治理项目安全条件评价(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200015)

2022/10/31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200015

项目名称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乙炔车间氨治理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乙炔车间氨治理项目

项目类型:安全条件评价

项目内容: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地址位于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为赵世通。2022年5月24日,滁州市定远县经信委出具了本项目《备案表》(备案号:2205-341125-07-02-869124),同意项目备案。

本项目为乙炔车间氨治理项目,项目实施后对企业生态环境、乙炔车间的安全、环保和员工职业健康均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本项目对乙炔车间工艺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乙炔车间含氨废水通过乙炔脱析单元和汽提蒸氨单元将废水中的乙炔气和氨进行回收利用,利用稀硫酸溶液将原含氨、乙炔高浓废水改进为低浓废水回收利用,乙炔车间废水排放量由原28万吨/年降低至无需外排,废气由原无组织排放改进为有组织排放,排放量降低至144吨/年,氨含量降低至小于8mg/m3,排放臭气浓度降低至小于1000ppm。

华塑公司为响应国家安全环保政策,降低乙炔车间废水、废气的排放量,改善现场工作环境,降低车间异味,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拟新建氨治理装置1套:

①拟新增含氨废水脱乙炔气单元;

②拟新增含氨废水汽提蒸氨单元;

(2)依托现有DCS控制系统,新增控制模块;

(3)依托现有变配电系统,新增低压配电柜。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庆市鑫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委托我公司对其整改后的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

项目组

项目组长

胡涛(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人员

及任务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陈明广(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潘国均(安全评价师)(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胡玲燕(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王斌(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夏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8月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