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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金富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80020)

2022/10/28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800206

项目名称

安庆市金富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安庆市金富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庆市金富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02日,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方卫,现坐落于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内环南路15号,经营范围:从事环保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销售(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塑料制品生产;化纤产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庆应急[2019]1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庆市金富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07月01日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组

项目组长

方新超

评价人员及任务

方新超、郭新姣(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许微微、张秀娟(收集资料、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郭新姣、方新超(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许微微、郭新姣

报告审核人

朱国安(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胡涛(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夏炎(安全评价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926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