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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虹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环保型聚酰胺树脂及系列产品优化改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022/9/20

建设单位

安庆市虹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皇冠路18号

联系人

阮志祥

项目名称

5万吨环保型聚酰胺树脂及系列产品优化改建项目

项目简介

安庆市虹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20日,注册资金壹亿壹仟捌佰万圆整,法定代表人王玘,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皇冠路18号,总占地面积近73762.07m2。现是一家从事聚酰胺树脂、二聚酸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

一是为保障符合环保监管政策要求(水性类树脂涂料产品是作为溶剂型涂料产品的改进技术革新措施,未来市场主流),二是为保障符合安全生产监管政策要求(本次技改时对现有的安全隐患问题一并整改解决),同时虹泰公司考虑市场的需求及自身快速发展需要,优化产品结构及工艺条件,故拟进行本次技术改造。

现场调查人员

名单

杨卿、刘根

时间

2022.6 

企业陪同人员

阮志祥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乙二胺、乙酸、磷酸、二乙烯三胺、丙烯酸、草酸、丙酸、氢氧化钠、膨润土粉尘、其他粉尘、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高温、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改建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C266),确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本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本项目如涉及外协单位,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如企业聘用临时工作作业,应同时加强对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要求,形成书面预评价报告备查,应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并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4)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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