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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200070)

2022/9/7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200070

项目名称

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安全预评价报告

 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是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朱建国,注册资本壹佰万圆整,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横埠镇合铜公路横埠新街口7幢1至2层8号,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

太阳能发电作为一种绿色可再生能源,充分体现节能环保特色,同时为优化改善地区电网网架结构,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横埠镇建设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本项目由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作。

拟建项目已于2021年7月14日取得了由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2107-340700-04-01-233835。本项目为新型能源渔光互补项目,在水产养殖区水面上同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本项目规划容量为180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套的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等,拟定以220kV电压等级出线一回接入220kV储能变电站。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该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项目组

项目组长

郭新姣

评价人员及任务

郭新姣、张秀娟(收集资料、现场勘查)

许微微、郭新姣(收集资料、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郭新姣、方新超(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郭新姣、张秀娟

报告审核人

朱国安(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胡  涛(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夏  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3月26日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