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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镇方解石矿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2022/8/23

建设单位

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镇方解石矿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洪铺镇宏光村

联系人

刘卫华

项目名称

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镇方解石矿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镇方解石矿是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分公司,成立于200707月,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洪铺镇宏光村,法定代表人为汪国勤。经营范围包括方解石、建筑用石英二长岩开采、加工及销售。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镇方解石矿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5号)、《关于贯彻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原皖安监健函[2017]60号)等相关规定,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杨卿、施腾龙、胡沛源、余毅

时间

调查:2022.5.7 

 采样:2022.5.17-5.19

企业陪同人员

刘卫华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碳酸钙粉尘、高温、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1)粉尘检测结果评价

该用人单位所有作业点接触粉尘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噪声检测结果评价

该用人单位潜孔钻机和挖掘机作业点的噪声等效声级超过限值要求,其他作业点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DB34/T2752-2016)的要求,综合得分大于60的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镇方解石矿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1、针对本次现状评价检测结果,建议用人单位减少潜孔钻机和挖掘机驾驶员的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建议加强驾驶室的密闭效果,有效减少外界环境对驾驶员的影响。

2、建议用人单位督促工人正确佩戴,同时做好个体防护用品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根据本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情况,不得缺项,同时新员工应进行岗前检查,在岗员工应进行在岗期间检查,离岗员工应进行离岗检查,并留员工签收证明存档。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