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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坚蒙(安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122万吨光固化引发剂系列产品项目(一期二阶段一车间大分子车间)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022/6/24

建设单位

艾坚蒙(安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16

联系人

蒋伟

项目名称

年产1.0122万吨光固化引发剂系列产品项目(一期二阶段一车间大分子车间)

项目简介

由于光固化引发剂以其独有的绿色环保特性需求量持续增长,而艾坚蒙在华全资收购的现有江苏海门生产基地在过去数年运营非常成功,在华已经建立了自己专业的技术、管理团队,现扩大对华投资,新建一个国际领先的光固化引发剂基地,投资58688.25万元实施年产1.0122万吨光固化引发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采取整体规划、分期分阶段的方式推进。项目预计建设期为4年,共分三个阶段:一期一阶段、一期二阶段及二期。本项目为一期二阶段中的一车间大分子工序,涉及201202203205206等产品。20213月,1.0122万吨光固化引发剂系列产品项目(一期二阶段一车间大分子车间)中的201202203205206产品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杨卿、朱秋霞、施腾龙

时间

2022.1.27

企业陪同人员

蒋伟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2-二氯乙烷、氯乙酸、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碳酸钠、哌嗪、氟及其化合物(KF)、氯化氢、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高温、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离岗工人进行离岗检查,按周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4、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