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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怀宁县安化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300277)

2022/5/27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300277

项目名称

安徽省怀宁县安化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安徽省怀宁县安化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内容:

安徽省怀宁县安化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化能源”)成立于2009年3月27日,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茶岭镇范塘村。公司主要负责人戴泽平,主要从事醇基液体燃料的生产及充装、销售,现有从业人员5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及企业提供的资料辨识,安化能源8000吨/年醇基液体燃料生产装置的产品醇基液体燃料(2021年12月13日经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鉴定,闭杯闪点为83℃)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安化能源不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安化能源8000吨/年醇基液体燃料生产装置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化能源于2022年3月10日委托我公司对其厂区的装置、设施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2015年5月25日,安化能源换取了由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26868920303,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安化能源在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还未正式实施,故验收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醇基液体燃料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发布后,安化能源将其产品醇基液体燃料送至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进行鉴定,其闭杯闪点为83℃。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醇基液体燃料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安化能源不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但安化能源8000吨/年醇基液体燃料生产装置使用甲醇等危险化学品,依据《关于醇基液体燃料安全许可事宜的复函》(皖安监化函[2010]181号),安化能源公司属危险化学品使用范畴。依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安环能源原料甲醇的年使用量为6480吨,未达到甲醇领取使用许可证的标准最低年设计使用量18000吨,故安化能源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2018年11月26日,安化能源通过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由安庆泰德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危险化学品)证书,证书编号:皖AQB3408WHⅢ201800025,有效期至2021年11月。目前,安化能源正在积极开展标准化体系到期复评工作。

安化能源现有职工5人,公司设有安环部、综合部、供销部、财务部,其中安环部分管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化能源主要负责人兼安环部部长戴泽平、专职安全员刘春旺均经安全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项目组

项目组长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人员

及任务

胡玲燕(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潘国均(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陈明广(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罗健(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夏炎(安全评价师)

报告审核人

王斌(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强(安全评价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42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