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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涞澈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安庆第一分公司 年产3000吨环保水务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安评20220200146)

2022/4/28

 评价报告编号:皖安评20220200146

项目名称

安徽涞澈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安庆第一分公司

年产3000吨环保水务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安徽涞澈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安庆第一分公司

项目类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徽涞澈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安庆第一分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唐晟晔。主要从事污水助力剂的生产、销售。公司位于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集贤工业园安庆大自然木业有限公司6#厂房。

目前,该公司现有员工1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现场生产人员8人。设置有生产部、综合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产品的生产管理并配备了一名兼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财务、行政、销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版),本项目属于第30大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3099小类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辨识,本项目行业属于建材行业范畴。

项目前期审批备案及安全“三同时”履行情况

2020年3月10日,本项目已取得安庆大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安庆大观区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同意项目备案。

2020年1月18日,安徽涞澈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安庆与安庆大自然木业有限公司签订标准化厂房租赁合同,大自然木业有限公司将坐落于大观区集贤北路6#厂房1楼建筑面积1333.3平方米出租给涞澈水务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房地权证,编号:宜房字第50173883号。

2020年5月,涞澈水务公司委托安徽实华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企业组织的专家审查。

本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始试运行,在试生产期间,各设备运行正常,试生产过程中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6月,涞澈水务公司委托辽宁时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并通过了企业组织的专家审查。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原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试生产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受安徽涞澈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安庆第一分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评价组通过收集与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资料,编制完成了本报告。

项目组

项目组长

方新超(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人员及任务

许微微(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方新超(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朱国安/张秀娟(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整改复查)

报告编制人

张秀娟

报告审核人

郭新姣(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胡  涛(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夏炎(安全评价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41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