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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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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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西路309号 |
联系人 |
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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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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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前身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安庆车桥厂隶属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2021年6月29日独立成立公司,专业从事叉车、工程机械、矿山起重运输机械配件制造、销售,主导产品: 1-45t各种吨位叉车转向桥;1-10t叉车驱动桥等,生产方式主要是机械制造加工。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位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西路309号,占地面积50249㎡。该公司成立了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总经理胡全柱担任组长,安环生产科作为公司的常设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有1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该企业拥有设备主要是金属切屑机床(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焊接设备(CO2焊机)和油漆线等。现有员工261人(女43人),其中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84人(女26人),主要生产人员177人(女17人),除板材切割工和焊接工部分两班制外,其余均为常日班,常日班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两班制工作时间为8:00-17:00;17:0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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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刘根、杨卿、钱立德、操京政、朱秋霞、陈乐 |
时间 |
2021年11月6日-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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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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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正丁醇、丙烯酸、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紫外辐射、二氧化碳、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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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接触总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岗位的粉尘浓度进行了连续三天的检测,分别设有2、2、1个检测点。检测结果表明:用人单位接触总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岗位的粉尘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对该公司作业场所接触有毒物质岗位的有毒物质浓度进行了连续三天的检测,共设13个检测点。检测结果显示:苯、甲苯、二甲苯、异丙醇、正丁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烯酸、氮氧化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检测点有毒物质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对该公司作业场所接触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共设32个检测点,其中轮毂盖固定工、固定转向节工、点焊工、电焊工1、打磨工岗位检测点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余岗位检测点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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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该企业属于第三条(制造业),第二十四款(汽车制造业),第七项(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用人单位通过规范化管理,综合得分为95分,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虽然评估为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但行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建设项目,应持续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 1)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检维修,修复厂内已损坏的轴流风机,并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障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3号油漆线应急物资存放不醒目,建议建立应急物资存放柜,用于放置空气呼吸机等应急救援物资。 3)用人单位作业场所噪声普遍较大,且三年体检噪声项目均有异常,用人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督促员工佩戴好防噪声耳塞、防噪声耳罩。 4)用人单位应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5)用人单位近三年虽均有做岗前、在岗、离职体检,但是普遍存在体检项目不足、体检人数不足的情形,应根据本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情况,参照表13-1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新员工应进行岗前检查,在岗员工应进行在岗期间检查,离岗员工应进行离岗检查并留员工签收证明存档; 表13-1:各岗位职业健康检查一览表
13.2持续改进性建议 1)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资料,并保障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继续加强与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职业健康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日常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记录、报告齐全,且管理规范。 1)定期对除尘设施维护检修,保障其正常有效运行,并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档案。 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并督促其在进行操作时,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管理,保障防护用品在有效使用期限内, 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1)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未进行离岗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离岗员工离职时应要求职工签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并存档。 2)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1)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物品使用培训,将应急救援物品操作规程张贴在醒目位置; 2)定期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 1、职工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不得招聘有相关禁忌证的人员从事其禁忌环境作业;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委托省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病因素的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将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中,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加强与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增强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将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中去; 4、加强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教育,普及卫生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吸烟、进食; 5、在今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6、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属于近五年国家或省推广的,且实现了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购买检测仪器,安排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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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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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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