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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新仓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10800097)

2022/1/21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10800097

项目名称

太湖县新仓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太湖县新仓加油站改建项目

项目类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目内容:

太湖县新仓加油站成立于2018年4月,主要负责人周文,经营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新仓镇新仓村大桥南路,是一家从事乙醇汽油、柴油零售的三级加油站。

新仓加油站在原址进行改建,改建储罐区、站房和围墙,辅助区、罩棚均为利旧,储罐区布置在站区的北侧,设有容积为25m³埋地双层钢制油罐3只(92#汽油罐、95#汽油罐、0#柴油罐各1只)。加油区设有投影面积360m2的罩棚1座,净空高度6m,钢结构;罩棚下设双枪单油品加油机4台。站房位于站区中部,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96m2。在站区东北侧,设占地面积约198m2辅助用房1座,部分区域为两层砖混结构,一楼设置有值班室和杂物间,二楼闲置,未设置明火厨房;在站区南侧设地磅一台。储罐区布置在站区的西北侧,设有埋地双层钢制汽油罐1只(内设隔舱,92#汽油罐10m³,95#汽油罐20m³),埋地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柴油罐1只(0#柴油罐45m³)。加油区设有投影面积约271.2m2的罩棚1座,净空高度7m,钢制网架结构;罩棚下设双枪双油品和双枪单油品加油机各1台。站房位于站区北部,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2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及《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安监化[2015]125号)的规定,2021年8月10日,太湖县新仓加油站委托我公司对太湖县新仓加油站改建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以按时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项目组

项目组长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人员

及任务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马志远(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罗安平(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赵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12月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