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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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庆市鹏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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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庆市高新区环城西路12号(宜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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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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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安庆市鹏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仙红 地 址:安庆市高新区环城西路12号(宜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行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产品: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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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刘根、汪炎芬、祁东冬 |
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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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夏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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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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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1)粉尘检测结果评价 该用人单位检测的粉尘接触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接触限值。 2)噪声检测结果评价 该用人单位各噪声接触岗位40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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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破碎机破碎时噪声较大,应及时督促员工佩戴好防噪声耳塞并及时进行更换。 2)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冲压机操作工、抛光机上件和下件工、去油槽操作工、电解池操作工配备防噪耳塞,并督促其正确佩戴。 3)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6)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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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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