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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富泰彩色装饰材料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021/9/13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广德县富泰彩色装饰材料厂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洪山村(泉水塘)

联系人

郑利平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广德县富泰彩色装饰材料厂成立于20123月12日,经营场所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洪山村(泉水塘),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郑利平,经营范围:彩色装饰石料(重质碳酸钙、七0砂)加工销售;氧化钙、石子、石灰、建筑材料销售。现形成年加工9000立方米彩色装饰材料规模

用人单位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5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皖安监健函【2017】60号文关于贯彻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摸底工作场所可能对工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形成法定职业病的因素之现状,现委托我机构其作业场所进行综合科学的评价,并出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孙红敏、刘根、杨卿、黄炜、马志远、张斯虎

时间

2021.5.10-6.20

企业陪同人员

郑利平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石灰石粉尘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噪声75%、石灰石粉尘75%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广德县富泰彩色装饰材料厂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1.整改性建议

1、破碎控制室不应在现区域继续留用,宜采取机械化、自动化的远距离监控操作。

2、包装区域应接入有效的收尘装置,并保障风量。

3、用人单位为联跨厂房,自然通风不良,建议后期应于墙体增设机械通风设施,设备选购安装时应保障机械通风设施单机功率及数量,提高车间内通风换气次数,避免扬尘在车间内部长期飘逸。

4、后期应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内容进行重点防治。

5、应按照2021年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情况及检测结果,重新申报。

2.持续改进性建议

1、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2、加强现场清扫,避免积灰造成二次扬尘。

3、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对每个劳动者在上岗前都要进行系统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定期组织职工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将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中去;应按照预案内容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并形成演练记录,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完善。

4、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病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将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中,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024年应再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5、用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爱护防护设施的意识,切实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员工的岗位责任制,经常维护、检修,定时检查通风的运行状况,定期测试其功效,有效地对生产现场实施管理工作保障能够充分发挥通风放毒等技术措施的功能,降低有害物质对操作人员的侵害。

6、用人单位应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并督促其在进行操作时,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管理。

3.预防性告知

1、职工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不得招聘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从事其禁忌环境作业。

2、继续加强与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增强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将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中去。

3、加强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教育,普及卫生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吸烟、进食。

4、于以后改扩建、技术革新等情况时,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进行布置、设计。并严格落实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设计阶段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今后应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属于近五年国家或省推广的,且优先实现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

6、职业病防护设施是用来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根本方法。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若职业病防护设施安装落实不到位,职工长期于此环境作业,则可能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即提高职业病的发病风险。

7、个人防护用品亦是预防从业人员免遭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所采取的劳动防护措施。虽然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消除或减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但企业作业场所情况复杂、工艺条件多样,部分作业场所难以或采取的防护设施效果不明显,此时则需要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健康。针对需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而未使用的作业场所,长时间则可能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及提高职业病的发病风险。

8、在存在职业病防护设施,且已为职工配备了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同时,还需加强监督管理。若空有设施、个体防护用品,职工作业之前不开启(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则形同虚设,同时还会麻痹管理人员,长时间则可能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增加职业病的发病风险。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现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