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

安徽富印新材料有限公司OCA光学胶带生产线改建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21/7/13

建设单位

安徽富印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太湖经济开发区龙山东路南、高桥路西侧

联系人

陈翔

项目名称

OCA光学胶带生产线改建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安徽富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2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龙山东路南、高桥路西侧,法定代表人为徐兵。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和销售:光学胶带、双面胶、胶粘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泡棉、泡棉胶、发泡材料、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电子材料、绝缘材料、包装材料、五金塑胶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安徽富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60000万元在安徽省安庆市太湖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建设OCA光学胶带生产线改建项目。该项目购置生产设备建设11条无溶剂型功能膜生产线、13条溶剂型功能膜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环保、辅助设施。此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该项目已于2019年12月9日取得了太湖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太科经信技改备案函[2019]006号)。

安徽富印新材料有限公司OCA光学胶带生产线改建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4、5车间,布置6条溶剂型功能膜生产线,二期主要建设1#车间缓冲片材生产线4条,6#车间5条双面胶带、2条电子屏蔽膜生产线,三期主要建设7、8、9#车间,布置4条VHB胶带生产线及3条OCA光学胶带生产线,本项目为一期项目。

本项目试运行至今,各装置运行平稳、设备运转正常,车间内采用空调进行通风换气,另外设置RTO设备将4#、5#车间内高浓度废气收集进行燃烧处理,达标后排放。安徽富印新材料有限公司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成立了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内容的培训,同时督促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查。

该项目现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生产规模;其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正常运转,尚未发生紧急停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余毅马志远、刘根

时间

2021年3月25-27日 

 

企业陪同人员

陈翔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甲苯、乙酸乙酯、丁酮、异丙醇、正庚烷、溶剂汽油、高温、噪声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100%、噪声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1、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该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苯、乙酸乙酯、丁酮、溶剂汽油、正庚烷、异丙醇、高温、噪声等,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该项目属于第三类第十七条第2项(塑料制品业),确定安徽富印新材料有限公司OCA光学胶带生产线改建项目(一期)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

2、总体布局:该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该项目采用较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采用机械设备结合手工作业,生产装置依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分区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基本合理,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4、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该项目辅助用室按照要求进行建设和设置,其建筑结构、照明、通风等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5、防护设施:该项目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设置了防护设施,进行了维护检修,基本符合要求,但称量区以手工作业为主,称量区未设置局部排风系统,清洗室清洗位离侧排风口距离较远。

6、应急救援措施:根据作业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了各成员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分工,现场配备了应急救援设施,并进行了演练,基本符合要求。

7、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照《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的要求为该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配备了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方面符合要求。

8、职业卫生管理:安徽富印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措施,并基本落实到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较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但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均未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取证;

2、建设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标准的规定,组织未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或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缺少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检查项目及检查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在手工称量作业区(配料)以及清洗室清洗区设置局部排风集气罩,将称量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进行收集处理;

4、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病因素的检测,每三年(2024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将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中,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

6、应在竣工验收后30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控效报告》评审,评价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留档备查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