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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21/7/13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淮北经济开发区龙湖高新区威龙路21号

联系人

张乾坤

项目名称

汽车轻量化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81231日经淮北经开区经济发展计划局备案,项目编码为:2018-340661-34-03-033994。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位于威龙路21号,租赁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3#厂房部分闲置车间进行厂房改造,厂房改造面积3456m2;项目购置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同时建设道路、绿化、管网、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配套设备,计划(后期包括二期)年产90万件汽车轻量化配套产品,新增收入4005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运行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211月,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汽车轻量化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刘根、杨卿、马志远、黄炜、韩曙、张斯虎

时间

2021.1.5-1.6

2021.1.26-1.28

企业陪同人员

马兰峰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辐射、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电焊烟尘100%、砂轮磨尘100%、氮氧化物100%、一氧化碳100%、紫外辐射100%、噪声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该项目属于第三类制造业第二十四条第七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规定,确定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一期)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

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一期)在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作业工人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能够达到合格要求,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

1、本项目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GBZ158-2003)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监【2014】111号)的相关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警示标识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一般不宜使用易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及更换。

2、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2751-2016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基本工作。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项目建设期间,因属地未设立相关培训机构,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故未能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建议后期应持续关注此类专业机构开办讯息,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6、应在竣工验收后30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7、结合前文针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定性,建议参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控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