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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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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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庆市宿松县工业园区 |
联系人 |
梅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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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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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08日,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朱立芳,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吨聚氨脂粘合剂、800吨氯丁酚醛粘合剂、100吨表面处理剂及1000吨阻燃环氧树脂。现有员工17人(女4人),其中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11人(女4人),主要生产人员6人(女0人),每周工作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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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刘根、朱庆伟、陈乐 |
时间 |
2020.12.15- 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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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梅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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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甲苯、丙酮、丁酮、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1,6-己二醇、乙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粉尘、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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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该企业属于第二条(制造业),第十三款(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第五项(合成材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用人单位通过规范化管理,综合得分为40分,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属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虽然评估为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但行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建设项目,应持续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 整改性建议: 1)在各处打料、放料包装口设置排风罩,采用管道连接至室外净化装置,控制风速1.0m/s。 2)建议在2号车间反应装置区补充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等。 3)及时更换应急柜内过期失效的防毒面具等应急物资,修复厂区内已损坏的洗眼器,并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障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用人单位应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5)根据本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情况,参照表13-1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新员工应进行岗前检查,在岗员工应进行在岗期间检查,离岗员工应进行离岗检查并留员工签收证明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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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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