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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安徽清扬水处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2020/9/7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安徽清扬水处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临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钱铮炫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项目简介

用人单位:安徽清扬水处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环南路8-1号行业类型: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朱庆伟、汪小成

时间

2020811

企业陪同人员

叶志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粉尘100%、噪声66.7%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1)本次对生产场所空气中总粉尘进行检测,共设4个岗位,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生产场所中存在的噪声进行检测,共3个检测岗位,其中切割工岗位8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

1)定期对生产车间操作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适当调整其工作时间,减少其噪声环境下的工作时间。

2)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生产车间操作工配备防噪声耳塞和防尘口罩,并督促其正佩戴,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3)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1113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办公区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生产区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4)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6)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7)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 2751-2016)进行职业健康基工作评估,对不符合项目和基本符合项目进行整改。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