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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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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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芜湖市繁昌县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 |
王方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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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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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方银 地 址:芜湖市繁昌县经济开发区 行业类型: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涂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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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杨卿、王怡、陈乐 |
时间 |
2019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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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杨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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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环氧氯丙烷、氢氧化钠、苯、甲苯、二甲苯、粉尘、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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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1)本次对粉末车间空气中粉尘进行检测,共设15个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化学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环氧车间、中转罐及罐区空气中有毒物质进行检测,共设15个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化学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粉末车间、环氧车间、中控室等噪声进行检测,共设18个检测点,其中2号粉末车间粉碎区噪声声级强度不符合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检测点噪声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 1、2号粉碎车间粉碎设备功率较大,产生的噪声较大,且接触时间较长; 2、粉碎车间粉碎区与其他区域未隔离; 3、粉碎车间内挤出机和粉碎机等设备未装配减震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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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为粉末车间员工配备防噪声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使用。 2)定期清理粉末车间各区域地面积尘,避免“二次扬尘”。 3)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为作业工人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6)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7)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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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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