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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安徽韩华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019/4/2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安徽韩华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余贵军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安徽韩华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1124日,法定代表人李小林,地址位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5400万元,主要从事 PVC 地板的生产。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 号令)等相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形式,委托我公司对安徽韩华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周飞、胡涛、江柳青、王雪、朱国安

时间

2018年11月16日

2018年11月18

企业陪同人员

余贵军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一氧化碳、乙酸乙酯、丙酮、乙酸丁酯、氯化氢、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1)化学毒物检测结果

该企业检测的乙酸乙酯、丙酮、乙酸丁酯和一氧化碳等各单个化学毒物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并考虑到丙酮、乙酸乙酯和乙酸丁酯等有毒物质共同作用于眼睛、鼻、喉等,经计算各化学物质所测得的浓度与相应的容许浓度限值比之和小于1,故化学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粉尘检测结果

该企业检测的聚氯乙烯粉尘和煤粉尘等接触岗位,除3#车间投料工和7#车间投料工岗位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外,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噪声检测结果

该企业接触噪声岗位中开槽工、破碎工、7#车间投料工和过料工的噪声接触强度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制的要求。其他岗位接触噪声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制的要求。部分岗位虽然8小时等效声级符合要求,但超过80dB(A)属于噪声作业岗位,如:投料、密炼、裁剪等。

 

  评价结论与建议

安徽韩华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整改性建议:1、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职业健康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和防噪声耳塞,并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指导工人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督促工人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3、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参照表7-1的人数、项目、周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员工应进行岗前检查,在岗职工应进行在岗期间检查,离岗职工应进行离岗检查并留员工签收证明存档,发现异常及时复查,如有职业禁忌证人员,应立即调离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其禁忌环境作业。

4、应安排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参加有资质机构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取得职业卫生管理资格证明。

5、应按照2018年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情况及检测结果,重新申报。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现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