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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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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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庆市宿松县 |
联系人 |
曹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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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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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安徽大松树脂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宿松县经济开发区 行业类型:合成树脂制造 总投资:1000万元 占地面积:53589.58平方米 生产产品及产量:年产1100吨聚氨酯粘合剂、800吨氯丁酚醛粘合剂、100吨表面处理剂、1000吨阻燃环氧树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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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黄炜、余志德、祁冬东 江柳青、刘根、赵明 |
时间 |
2018.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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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曹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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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乙酸乙酯、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丁酮、甲基丙烯酸、噪声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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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均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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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如下: 1)本次对生产车间操作工、巡检工岗位的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丁酮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粉尘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2#厂房、储罐区、原料、成品仓库的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噪声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 1)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为作业工人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5)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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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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