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

80. 太湖县弥陀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评价报告编号No: RX17-DWP-028)

2017/10/9

评价报告编号No: RX17-DWP-028

项目名称

太湖县弥陀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太湖县弥陀加油站的安全条件

项目类型: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太湖县弥陀加油站(以下简称“弥陀加油站”),位于安庆市太湖县弥陀镇弥陀村211省道,原名称为太湖县弥陀加油点,主要负责人为朱辉。该加油点始建于2010年,批准从事柴油零售业务。

因周边车辆不断增加,对汽车燃料需求量大大提高,建设单位拟在原址将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2017年5月3日,加油站负责人对位于弥陀镇弥陀村211省道的不动产权进行了登记,编号:皖(2017)太湖县不动产权第0001298号,宗地面积1109.2m2,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本项目升级改造中,新增土地889.6m2,新增土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该加油站总占地面积1998.8m2。2017年5月12日,弥陀加油站取得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皖安)登记名预核准字【2017】第3875号。

现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安监化[2015]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许可事宜。

项目组

项目组长

罗安平

评价人员

及任务

祁冬东(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李祥兵(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王雪

报告审核人

彭儒春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1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