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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太湖县汤泉乡黄岗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评价报告编号No: RX17-DWP-039)

2017/10/9

评价报告编号No: RX17-DWP-039

项目名称

太湖县汤泉乡黄岗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太湖县汤泉乡黄岗加油站的安全条件

项目类型: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内容:

太湖县汤泉乡黄岗加油站(以下简称“黄岗加油站”)始建于2007年,地址位于太湖县汤泉乡黄岗段,法定代表人李福东。因前期土地手续未落实,一直未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2017年5月6日,加油站负责人对位于太湖县汤泉乡黄岗段的不动产权进行了登记,编号:皖(2017)太湖县不动产权第0001548号,宗地面积400.1m2,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本项目升级改造中,新增土地254.2m2,新增土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该加油站总占地面积654.3m2。2016年12月20日黄岗加油站取得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皖安)登记名预核准字【2016】第15548号,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兼站长为李福东。

现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安监化[2015]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许可事宜。

项目组

项目组长

罗安平

评价人员

及任务

祁冬东(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李祥兵(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王雪

报告审核人

彭儒春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