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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太湖县刘畈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评价报告编号No: RX17-DWP-024)

2017/10/9

评价报告编号No: RX17-DWP-024

项目名称

太湖县刘畈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太湖县刘畈加油站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类型: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设单位太湖县刘畈加油站(以下简称“刘畈加油站”), 原为太湖县刘畈加油点。该加油点成立于2003年,加油点位于太湖县刘畈乡,主要从事柴油、润滑油等零售业务,主要负责人刘书高。

因周边车辆不断增加,对汽车燃料需求量大大提高,建设单位拟在原址将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本次升级加油站过程中,原有加油机、罩棚、站房、油罐均拆除后重建。

2017424日,刘畈加油站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面积711.7m2

加油配置埋地油罐2只,其中汽油罐、柴油罐各1只,容积分别30m35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3.0.9条关于加油站等级的划分规定,该站折合油罐总容积为5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为三级加油站。

 

项目组

项目组长

罗安平

评价人员

及任务

祁冬东(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李祥兵(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王雪

报告审核人

彭儒春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17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