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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太湖县鸿鑫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评价报告编号No:RX17-DWP-019)

2017/10/9

评价报告编号No:RX17-DWP-019

项目名称

太湖县鸿鑫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太湖县鸿鑫加油站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类型: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内容:

太湖县鸿鑫加油站(简称“鸿鑫加油站”)始建于1992年,地址位于太湖县小池镇105国道旁,原名称为太湖县小池供销社加油站,改制后更名为太湖县鸿鑫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陈志斌。该站于2012年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H1075号),并于2015年换取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批准从事汽油、柴油、煤油零售业务。

2017年5月16日,本项目用地取得了《不动产权证》(皖[2017]太湖县不动产权第0001557号),确定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现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安监化[2015]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事宜。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3.0.9条关于加油站等级的划分规定,该站折合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为三级加油站。           

项目组

项目组长

罗安平

评价人员

及任务

祁冬东(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李祥兵(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王雪

报告审核人

彭儒春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17722